外出務工父母不能説走就走

眾所周知,在貧困,偏遠地區生存成難題,為維持生計,紛紛外出務工。但有子女的父母在外務工,也應考慮學齡前的兒童教育,成長,監管等問題。 “外出務工父母不能‘説走就走’,對於不履行監護職責的要依法採取措施”,這是去年民政部相關負責人就國務院下發的《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作的明確表態。可想而知,國務院此舉一來是想保證留守兒童的監管問題。大部分留守兒童出於學齡前,需要父母的陪伴以及教育。另一部分也是想要保證留守兒童的九年義務制教育問題,大部分留守兒童多在偏遠地區。由於地區的經濟發展不平衡,教育資源的匱乏,加之家中經濟問題。留守兒童大都沒有收到過教育,多由外出務工人員的父母,家中老人看管。

外出務工父母不能説走就走

“留守兒童”問題頻繁進入大眾視野。不單單是因為留守兒童的物質匱乏問題,更於他們的心理匱乏有着密切的關係。物質的匱乏可以通過政府的補助,外界愛心人士的物資救助。但心理的匱乏與關愛卻是更重要的問題。心理的關愛需要父母長期的教育和陪伴才能解決。而外出務工人員因為長期在外,法做到與孩子定期溝通交流。而選擇在外務工,一方面是因為經濟問題,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地區間工資的差異。外出務工人員大都選擇一線的大城市,在外拼命打工掙錢給在農村的孩子。可見,如果要保證留守兒童的身心健康,也要保證父母陪伴孩子的時間。當地政府部門應盡力為在外務工人員提供就業,學校也應設立相關的心理輔導和諮詢,定期為孩子提供心理上的幫助。社會也可以發起志願愛心人士,前往留守當地,為留守兒童提供必要的心理援助。但只有家庭的陪伴,家庭的教育,最根本的教育做好了。學校,社會的教育也才能起到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