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滲坑排廢液 污染環境被公訴

明知排放的廢液屬於危險廢物,卻為了發財將嚴重超標的電解液直接排入自己修建的滲坑內。近日,河北省廣平縣檢察院以污染環境罪對犯罪嫌疑人劉德軍提起公訴。

自制滲坑排廢液 污染環境被公訴

劉德軍在廣平縣某村經營一家廢品收購站。2015年,劉德軍聽人説倒騰廢舊的電動車電瓶來錢比較快。懷揣發財美夢的劉德軍明知廢舊電瓶內的電解液屬於危險廢物,且自己沒有環保審批手續及買賣、處置危險廢物資質,仍然在自己的耕地內悄悄修建了一處滲坑,專門用來傾倒廢舊電瓶內的電解液,然後再以高價將電瓶殼賣出。

2015年10月,因滲坑發出惡臭,當地羣眾發現後舉報。經監測,該滲坑內的總鎘濃度為1.87mg/L,總鉛濃度為2.2mg/L,總汞濃度為1.24mg/L,超出安全標準。案發後,劉德軍潛逃外地,今年4月24日被抓獲歸案。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