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78元傢俱到家月餘就開裂 換後問題依舊 商家面

12278元傢俱到家月餘就開裂 換後問題依舊 商家面

更換後的牀頭仍然開裂、調換的櫃門與原櫃子有嚴重色差、牀頭櫃有三處劃痕。

當作為消費者的您買了這樣的商品,您有啥感受?消費者蘆女士就遇到了這樣的煩心事,她購買的總價12278元的傢俱問題多多。瀋陽晚報、沈報融媒記者介入後,商家承諾會予以補償並進行維修。

遭遇:消費者所購傢俱問題多

去年10月,消費者蘆女士在鐵西區為母親購買了一套新房,裝修後開始購買傢俱。去年12月16日,蘆女士在鐵西區保工街北二路“林氏木業傢俱門店”購買了多樣商品,其中包括牀+牀頭櫃+牀墊的組合套裝、四門衣櫃、電視櫃和沙發,共計12278元。

從今年3月7日開始,商家將她購買的部分商品陸續送至家中。但沒承想貨到家了,蘆女士卻因貨物的質量問題惹來一肚子氣,至今未和商家就解決達成一致。

3月21日,蘆女士發現送至家中的牀頭在晾味期間出現自然開裂,破損嚴重。與商家聯繫後,商家承諾調換。經過近兩個月的等待,新牀頭才送貨安裝。可過了一個多月,蘆女士發現二次調換的牀頭依然出現開裂破損的情況。

這次商家表示:“我們有傢俱美容師,可以對傢俱進行修補。”蘆女士馬上予以拒絕:“我不同意修補,我買的是新傢俱,怎麼能修補?”

4月28日,蘆女士又發現四門衣櫃櫃門發生開裂。與商家取得聯繫後,商家承諾調換,但二次調換的櫃門與原櫃子有嚴重的色差。蘆女士當下決定讓安裝工人停止安裝,退回後調換的櫃門。可商家表示,她定製的貨已經不生產了,無法再更換,可以給予一定補償。關於補償標準,雙方至今無法達成統一。

蘆女士表示:“不僅牀頭和櫃門有問題,牀頭櫃上還有三處劃痕。商家當場給我100元補償,我看這個是小問題,就諒解了。”

維權:要求退貨或賠償損失並維修

蘆女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產品到貨時間超過了三個月。產品剛到家沒幾天就出了這麼多問題,很難説其他商品以後不出問題,我對商家已經不信任了,我要求將成套傢俱全部退貨,或者由商家給我1000元補償,並修復破損傢俱。”

迴應:商家稱將滿足消費者要求

昨日,記者聯繫上了保工街北二路“林氏木業傢俱門店”相關人員。相關人員表示知道這件事,但是實體店不能接受採訪,可以聯繫林式木業傢俱總部客服。

隨後,記者聯繫上了林式木業傢俱總部客服。相關負責人經過核實後表示:“蘆女士反映的問題確實存在,我們可以滿足她的要求,給予1000元的補償,並保證修復好破損傢俱。”

記者問:“為什麼幾件傢俱會同時出現破損和裂縫的問題?”這名負責人表示:“由於南北方温度不同,這些實木傢俱是從南方運過來的,北方空氣乾燥,所以出現了問題。”

記者就此事諮詢了工商部門。相關人士説,根據消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或當事人的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的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七日之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律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瀋陽晚報、沈報融媒主任記者 吳強 文並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