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離婚後見前妻與其他男子説話 吃醋打人

本報訊 新野縣薛某看見妻子與他人説話,醋意大發,將對方砍傷。而南召縣張某更誇張,離婚後也不許前妻與其他男子説話,並追着同村男子毆打謾罵多日。4月18日,這兩名洋相百出的男子一人被判刑,一人被行政拘留。

男子離婚後見前妻與其他男子説話 吃醋打人

醋意大發,他揮刀傷人

看見妻子與其他男子在一個房間説話,就用隨身攜帶的菜刀將對方砍傷。4月18日,新野縣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2016年6月29日晚上,在新野縣漢華街道辦事處百納酒店一房間內,薛某看到妻子胡某與一男子鄧某親密交談,醋意大發,便用隨身攜帶的菜刀將鄧某的左肩部砍傷。經鑑定,鄧某左肩部的損傷為輕傷二級。案發後,雙方達成民事調解協議。

新野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薛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當受到懲罰。依據相關法規,遂作出上述判決。

離婚之後,他吃醋打人

南召縣一男子離婚後不允許其他男子與前妻説話,一旦發現就毆打辱罵他人。4月18日,無賴男子張某屢教不改,被南召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15日。

為了給轄區居民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寶天曼警務室民警張冠傑每週都會到轄區走街串巷,察訪民情。2016年,張冠傑在走訪中瞭解到,轄區玉葬村張某雖然已與妻子趙某離婚,但是他卻不允許前妻與其他男子有任何交流。就在2016年6月份,因同村的男子李某與趙某閒談被張某發覺,李某被張某毆打併謾罵多日。派出所及時調查並多次組織調解,可張某拒不道歉,後被行政拘留。

4月13日,張冠傑在轄區走訪時,發現李某的電動車玻璃被砸,大門被潑糞。經詢問,原來是張某在前天夜裏謾罵李某不解氣,還動手砸了車。事後李某怕再被報復,就沒有報警,張某的行為已經引起了眾多村民的憤怒。在民警和村民的支持下,李某最終決定報警。4月18日,張冠傑等民警將張某抓獲,張某因尋釁滋事於當日被南召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