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寧一審宣判一起特大電信詐騙案

新華社電 (記者陳曉波)浙江省海寧市法院30日一審公開宣判一起特大電信詐騙案,並以詐騙罪判處115名被告人相應刑罰,最高者被判刑十二年六個月。

浙江海寧一審宣判一起特大電信詐騙案

2013年-2015年,被告人符某等六人(已判刑)在安徽合肥先後成立了合肥榮聚電子商務公司、合肥書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中韻科技有限公司。

據法院審理查明,三家公司僱人實施電信詐騙,致使全國2萬餘人被騙走3000多萬元。為獲取非法利益,三家公司共享了被害人資源,統一進貨和出貨的渠道,還採用了相同的詐騙模式。

榮聚公司的員工、被告人張某表示,他們假裝某購物中心的客服,通知客户中獎並表示將贈送禮品,如果客户想要禮品,則提出要收取活動保證金或物流費。一次成功之後,第二次再跟客户聯繫,則以抽獎為名,隨後通知客户中獎,並提出要收取税費。第三次繼續行騙時則提出要收取公證費、運輸費或領獎費。

“這些費用都是沒有的,公司寄去的那些禮品也都不值錢。”張某説。

去年1月,海寧警方出動150多名警力搗毀了這一特大電信詐騙團伙,涉案人數達141人。記者採訪獲悉,該案此前已有25名被告人被判決,另有1名被告人因懷孕,案件延遲審理。經統計,此次判決的115名被告人中,共有69名被告人涉及團伙詐騙金額千萬元以上。

另據承辦法官黃曉雯介紹,大部分被告人為大學、高中畢業生,通過當地人才市場或者58同城、趕集網等招聘網站,進入這些詐騙公司。往往工作一段時間後,發現自己是在詐騙,可依舊因為種種原因而沒有及時抽身。

30日,海寧法院對這115名被告人統一宣判,其中被判刑最高者吳某原是榮聚公司、中韻公司、書達公司股東,構成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五萬元,其他百餘名被告人也以詐騙罪被判處相應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