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黃興國泄露案情紀檢內鬼袁衞華幫商人攬工程

向黃興國泄露案情紀檢內鬼袁衞華幫商人攬工程

袁衞華(資料圖)

向黃興國泄露案情紀檢內鬼袁衞華幫商人攬工程,受賄618萬

曾經參與查辦過慕綏新、馬向東、武長順等大案要案的中央紀委落馬處級幹部袁衞華,幫一房地產開發商承攬工程,接受該開發商賄賂共計人民幣618萬元。該開發商也因犯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4月5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開的黃保國行賄罪二審刑事裁定書披露了上述案情。618萬贓款僅是袁衞華受賄案中的冰山一角。

袁衞華被公眾所熟知,緣於中央紀委宣傳部、中央電視台聯合制作的電視專題片《打鐵還需自身硬》。2017年1月4日,在央視播出的《打鐵還需自身硬》中篇《嚴防“燈下黑”》中,首個在電視熒屏露臉的便是中央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原副處長袁衞華。

是時,專題片的解説稱,袁衞華案是中央紀委機關查處的一起典型案件。這名37歲的處級幹部雖然職級不高,但違紀行為卻非常嚴重和惡劣。袁衞華曾經是家鄉的高考狀元,北京大學法學院高材生,大學畢業後直接考入中央紀委機關工作,曾經參與查辦過慕綏新、馬向東、武長順等大案要案,也曾經立功受獎。他最後走向這個結局,很多人都沒有想到,包括他自己。

為開發商承攬工程

給袁衞華行賄618萬人民幣的房地產商人系吉林華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黃保國。

4月5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開的黃保國行賄罪二審刑事裁定書顯示,黃保國,曾用名黃世軍,男,47歲(1969年10月11日出生);因涉嫌犯行賄罪於2016年4月20日被羈押,次日被取保候審,同年12月21日被逮捕。

公開信息顯示,吉林華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黃保國,曾於2015年10月當選吉林市河南商會會長。

2015年《中華工商時報》的報道稱,黃保國17歲便獨自到吉林市發展,做過很多工作。上個世紀90年代初,他找了幾個人,組建了一個小裝修隊,自己當起了小包工頭。期間接手的一個活兒是幫一個房地產開發商裝修自家住的房子,後來該開發商將公司的裝修項目都承包給了黃保國。黃保國也因此掘得了人生第一桶金。

除了上述報道外,有關黃保國的信息很少在報端出現。

公開的裁定書顯示:2008年至2012年間,被告人黃保國請託時任中央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主任科員、三處副處長的袁衞華(另案處理),承攬吉林亞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安達水泥廠、長春市103中學工程,為此多次給予袁衞華錢款共計人民幣618萬元。被告人黃保國於2016年4月20日被查獲歸案。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黃保國犯行賄罪一案,於2016年12月27日作出(2016)京02刑初153號刑事判決:被告人黃保國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宣判後,黃保國不服一審判決,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經過閲卷,訊問上訴人黃保國,審閲黃保國的辯護人提交的書面辯護意見,認為該案事實清楚,依法決定不開庭審理。

2017年3月2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黃保國犯行賄罪一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黃保國的上訴,維持原判。

值得一提的是,《打鐵還需自身硬》專題片也提及袁衞華利用權力,承攬工程。

上述專題片披露,多年來,袁衞華利用自己的權力,承攬到總金額超過10億元的工程項目。甚至在2015年被立案審查的前幾天,袁衞華還為其父親運作拿到了兩個工程。

 向黃興國泄露案情

上述專題片的解説還稱,袁衞華眾多違紀行為中最為突出、最為惡劣的問題,是故意泄露案情。

袁衞華最為“聞名”的事蹟,就是故意向時任天津市委原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泄露案情。而黃興國也多次請袁衞華喝酒、吃飯,贈送名貴手錶等貴重的禮物。

時任中央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主任穆紅玉在專題片中稱,袁衞華是典型的以案謀私,2014年到2015年,袁衞華在天津查辦相關案件,時任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的黃興國就主動地多次與袁衞華接觸,打探武長順案件、楊棟樑案件的相關信息,同時也套取、打探關於黃興國本人一些問題線索。袁衞華都一一奉告。為此黃興國多次地請袁衞華喝酒、吃飯,贈送名貴手錶等貴重的禮物。

上述專題片披露,袁衞華不止一次將工作祕密拿來做交易,其中第一次發生在2004年,他主動向某副部級幹部泄露舉報內容。

這名副部級幹部任職的地區,屬於袁衞華所在的第六紀檢監察室對口聯繫的地區之一,袁衞華因此有機會掌握反映該地區黨員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而第一次泄密,就換來了一個超乎他想象的大工程。

上述專題片還披露,袁衞華泄露問題線索交換來的工程,交給了其父親的工程隊。

在袁衞華到中紀委工作之前,袁衞華的父親手下只有一支三五個人的小包工隊,只能承接一些防水、房屋翻修的小工程,但他兒子卻幫他逐漸成為當地有名的承攬工程專業户。袁衞華則要求父親訂立遺囑,寫明“將家庭財產全部給大兒子袁衞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