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鋼集團西溝礦"8·16"重大事故11名責任人被提

正義網張掖5月25日電(通訊員 李登國 趙偉強 張安琦) 5月23日,甘肅省肅南縣檢察院依法對酒鋼集團西溝礦“8·16”重大事故中負有主要責任的11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提起公訴。

酒鋼集團西溝礦"8·16"重大事故11名責任人被提

檢察機關審查認為:被告人魏某等11人在酒鋼集團宏興鋼鐵有限公司西溝礦斜坡道支護維修工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致12人死亡,情節特別惡劣,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