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經理3個月 撈取18萬元好處費

本報訊(記者李愛華 通訊員丁其剛 丁珮)每件商品提取0.3元,3個月撈取18萬元好處費。東西湖區一家公司的“內鬼”昨天被抓獲歸案。

物流經理3個月 撈取18萬元好處費

今年6月下旬,東西湖區公安分局民警在走訪金銀湖一家食品企業時,發現該企業李某收入異常。警方初步查明,現年38歲的李某,2015年11月應聘至該企業擔任物流中心配送管理部經理。2016年10月初,李某與一家物流公司洽談業務時,與對方私下達成協議,對方給李某從承運的每件商品運費中提取0.3元的好處費。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李某獲得18萬多元的好處費。昨天,警方將李某抓獲歸案,並依法對其予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