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6月起實行購車搖號”?警方稱未接到通知

6日,一條“保定購車搖號於2017年6月1日開始實行,購車必須搖號”的信息在河北省保定市民朋友圈流傳,市民紛紛求證真假。中新網記者就此向保定市公安局求證獲悉,該局從未接到類似通知。

“保定6月起實行購車搖號”?警方稱未接到通知

圖為網上流傳的有關“保定購車搖號”信息截圖。 於俊亮 攝

該網傳信息稱:保定購車搖號於2017年6月1日開始實行,購車必須搖號。搖號資格首要條件是具有機動車駕駛資格(駕照),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可以申請指標。包括本市户籍人員;駐保定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持有有效身份證件並在保定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華僑及外籍人員;持有效《保定市工作居住證》的非本市户籍人員;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且連續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員。

對此,保定市公安局工作人員表示,該局未接到類似的文件通知,如有相關政策性變動,政府會向社會公佈。記者查詢保定市政府官網,也未發現有“保定購車搖號”的任何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