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高考實施辦法出爐 高一新生將嚐鮮自主選

北京新高考實施辦法出爐 高一新生將嚐鮮自主選

資料圖。 韓海丹 攝

中新網北京7月6日電 (記者 杜燕)北京市作為第二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之一,2017年秋季學期將進入高考綜合改革實施階段,探索普通高等院校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賦予學生更多選擇權。

增加選擇空間,培養興趣與特長

北京市教委今天表示,已印發《北京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做出具體規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即2017級高一學生起實行。

根據《實施辦法》,學業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北京市普通高中課程實施意見由市教委組織實施的考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而這將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不斷推進普通高中教育教學改革,加強高中與高校之間的銜接,有利於高校科學選拔人才。

《實施辦法》體現以下基本原則:

——堅持全面考核。促進學生完成國家規定的各門課程的學習,打牢終身發展基礎,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堅持自主選擇。在考試科目、時間、次數等方面增加學生選擇空間,培養學生興趣與特長;

——堅持統籌兼顧。促進高中教育教學改革,有利於高校選拔學生。

學業水平考試要考哪些科目和內容?

根據《實施辦法》,普通高中課程方案所設定的科目均列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範圍,考試設置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藝術(音樂、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13門科目。

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與等級性考試。所有科目均設合格性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設等級性考試。

合格性考試內容以普通高中課程標準中的必修課程要求為依據;等級性考試內容以普通高中課程標準中的必修課程和選修Ⅰ課程要求為依據。

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開考時間如何安排?

體育與健康合格性考試安排在高三第二學期,藝術(音樂、美術)合格性考試安排在高三第一學期末。其餘11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每學年組織2次,分別安排在每學期末。

普通高中在校學生首次參加合格性考試時間為高一第二學期末。學生在完成每門科目必修課程後即可參加合格性考試,做到隨教、隨考、隨清。

等級性考試由全市統一組織,每學年組織1次,學生在高三年級第二學期參加。

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9門科目合格性考試由全市統一組織。體育與健康、藝術(音樂、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4門科目合格性考試由各區教委根據市級要求組織實施。

合格性考試成績如何呈現?

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卷面成績60分(含)以上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當次考試不合格,可參加以後學期同科目合格性考試,全市不組織補考。

合格性考試達到合格水平是普通高中畢業的必要條件和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參加高考的考生,語文、數學、外語每門科目統一高考成績達到一定標準可認定相應科目合格。

高中生離校2年內以社會人員身份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合格且符合其他畢業條件的可補發高中畢業證書,2年以上不再補發高中畢業證書。

參加北京當年統一高考考生的合格性考試所有科目成績將提供給招生高校使用。

等級性考試成績如何呈現?

等級性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分為五個等級。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等級根據原始分劃定。

參加北京當年統一高考考生的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將提供給招生高校使用。等級性考試成績當年有效,計入高考總成績方式另行制定。

考生怎樣選擇等級性考試科目?

參加北京當年統一高考的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等級性考試中自主選擇參加3門科目考試。

學生可在完成必修內容的學習,對自己的興趣和優勢有一定了解後選定等級性考試科目。

高等院校可根據辦學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學科專業人才培養需要,從6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中,分專業(類)自主提出指定選考科目,並提前向社會公佈。

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能否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合格性考試普通高中學生均須參加。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

等級性考試僅限當年本市統一高考的考生參加。

此外,外省轉入北京市的高中學生可持轉出省份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出具的考試成績證明到北京教育考試院申請相應科目成績合格認定。等級性考試成績不能跨省認定。

如何保障考試的科學、規範、可信?

學業水平考試作為高校招生錄取依據之一,為確保考試成績可信可用,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實施辦法》提出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市教委對學業水平考試進行統一管理,確保命題、閲卷、考務等方面的經費投入及人員配置。

二是建立命題人員資格標準和命題專家庫,切實提高命題的科學化和專業化水平。

三是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標準和要求,統一設置考點、考場,規範考場佈置、實施程序等。統一閲卷(考核)程序、標準和方式,確保評分準確。

四是加強安全保密。建立健全誠信機制。嚴肅考風考紀,建立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考試作弊等違規行為,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對北京普通高中和學生帶來重大影響?

高考綜合改革賦予學生更多選擇權,學校須按學生選擇科目情況實行走班教學。這些變化為真正實現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個性特長髮展創造了條件,但對普通高中教學改革和學生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實施方案》對此提出如下應對措施:一是各區要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指導,加強設施設備、師資配備等方面的條件保障,為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創造必要條件。二是各學校要落實課程方案,開足開齊各門課程,加強學生生涯指導,調整教學組織方式,滿足學生選課需求。三是要加強對學業水平考試結果的研究與分析,做好教學反饋與指導,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