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兩次偽裝跳樓擾亂公共秩序 最後被判刑十個月

我們都知道社會是我們的大家庭,它的很和諧是靠着我們每個人的努力去做的,我們不能為社會貢獻東西的時候就不能夠去毀壞它,這是我們最基本和最基礎的行為做法。但是社會去卻總是存在一些人擾亂秩序,最後也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一名叫做周斌的男子,在一年半的時間裏面,報了20幾次的假警,然後偽裝要跳樓2次,都分別引起了社會的恐慌和擾亂了正常的公共秩序,於是最後被判刑了10個月。

男子兩次偽裝跳樓擾亂公共秩序 最後被判刑十個月

近日,在上海市的浦東新區,有一名來自江蘇省台東市的農民叫做周斌,在2008年的時候,周斌就曾經因為盜竊行為、任意損毀公私財物和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行為等多次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在2017年的3月份到2017年的7月份,短短四個月的事件內,周斌就多次的報假警謊稱自己的家中財物被盜,要麼就是説要自殺,要麼就説有人私藏槍支等等報了20餘其的案子。

最嚴重的一次就是2017年的7月26日的時候,周斌又因為感情的糾紛,到浦東新區的萬達六樓偽裝要跳樓的樣子,並且自己撥打了110揚言要自殺,造成許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現場的車輛相當的擁堵,嚴重的破壞了周邊的正常的公共秩序。

目前周斌已經被指控多項罪名,最後判決有期徒刑10個月。

都説不作死不會死,這就是一名愛作死的人,我們不得不説每個人都要有維護社會和諧的義務,而不是去做一些讓社會不安的事情,最後倒黴的還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