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 被捕 4個月唆使未成年人盜車60多輛

33歲的高某華在網吧先後“認識”3名未成年人,先用“小甜頭”誘惑再言語威逼,短短4個月,就教唆未成年人盜竊電動車60多輛。昨日,倉山警方通報,這一未成年人盜車團伙及“幕後大哥”全被抓獲。

18日中午,倉山倉前派出所接到報料,此前一直跟蹤的一個盜竊電動車團伙在交通路附近聚餐。民警迅速出擊,將正在某小吃店內吃飯的四名男子:高某華(33歲,重慶人)、周某銀(15歲,重慶人)、鄭某強(14歲,浙江人)和楊某君(14歲,四川人)一舉抓獲,從高某華身上還查獲T形撬鎖工具兩把。原來這夥人剛盜竊得手,當時正吃飯慶祝。“他們還供認,剛賣了一部電動車得了600元錢,準備去升級撬鎖工具——想買個液壓剪。”民警介紹。

 大哥 被捕 4個月唆使未成年人盜車60多輛

早在今年7月初,倉前派出所在偵破一起盜竊電動車案件時,就抓獲年僅15歲的重慶籍男孩周某銀。根據周某銀的表現,警方懷疑,其身後可能隱藏着更大的盜竊團伙,警方決定放長線釣大魚。

 大哥 被捕 4個月唆使未成年人盜車60多輛 第2張

因尚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周某銀雖被行政拘留但不執行。警方根據其供述,先後走訪了倉山、台江、鼓樓等多個案發地點,調取沿線監控錄像、走訪周邊羣眾,通過一個多月的祕密偵查,警方發現周某銀共有3個同夥,並逐步摸清了該盜竊團伙的活動規律。

8月18日中午,根據外圍偵查民警的消息,周某銀等四人被一網打盡。見到高某華也一起落網,周某銀等3名未成年人終於交代了盜竊電動車的前因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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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33歲的高某華於2006年至2011年間,曾四次因犯搶劫、盜竊被公安機關處理。2014年4月,剛剛刑滿釋放的高某華在網吧等場所,先認識了周某銀,隨後又認識了鄭某強、楊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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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哥(指高某華)對我們説,只要跟着他好好幹(指盜竊電動車)就有好處。”周某銀稱,每次得手後,高某華負責賣車,少的每人給二三十元,如果一次性偷到3部車,就會每人給100元錢獎勵。高某華甚至告訴他們:“就算你們被警察抓了也沒事,關幾個小時就會被放出來。”

“我自己沒有動手難道也算盜竊?”審訊時,高某華竟如此質問辦案民警。但民警告知,根據《刑法》相關規定,教唆他人犯罪者同樣應追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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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介紹,據周某銀等人供述,遇到高某華後的4個月內,他們在福州市區作案60多起。目前警方已查實的有20多起。高某華還交代,每次作案時,他總是先踩點,然後在一旁放風,由周某銀等3人動手盜竊,接着再由其將被盜車輛騎走銷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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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3名未成年嫌疑人中,周某銀小學還沒畢業,另外兩人則初中沒畢業,他們都是輟學後在網吧認識的。

目前,高某華已被刑拘,周某銀等3人行政拘留不予執行,該案正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