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隨車溺亡 竟是 一屍兩命

今年3月,一男子帶女友在東平河邊洗車,不料車子滑入河中,導致在車中的女友溺亡。昨日,禪城區法院向媒體通報,該院近日一審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車主廖某一年六個月,緩刑2年。有知情人向記者透露了本案更多的內幕:原來,廖某與女死者阿玉(化名)是婚外情關係,阿玉當時已經懷有身孕,她的丈夫甚至一度認為此案是“人為”造成的。

回放:小車駛入江中 車裏女子溺亡

廖某回憶稱,今年3月26日下午3時左右,廖某駕駛一輛大眾寶來手動擋小轎車,搭載着女友阿玉來到高速橋底的東平河邊洗車。到達河邊後,廖某把車停在距離河邊1.5米多遠的位置並掛倒後擋且拉上手剎,在隨後擦洗車內時,廖某又將倒後擋推到了空擋位置。30分鐘左右,車身擦洗完畢,阿玉則鑽進了副駕駛室。

女子隨車溺亡 竟是 一屍兩命

“怎麼停車的?怎麼停車的?”阿玉慌亂地叫喊忽然響起,這也是阿玉留在人間的最後一句話。蹲在河邊洗毛巾的廖某猛然扭頭,發現車輛緩緩滑向河裏,廖某隨即衝上去,一邊頂住車頭,一邊喊阿玉下來。眼看頂不住車子,廖某急忙將副駕駛的門打開,但水的壓力使得剛剛打開一點縫隙的車門又拍了回去,並夾住廖某的手。抽出被夾的手,廖某迅速打開後排座的車門,死死拉着阿玉的手,可最終沒把阿玉從死神手中拉回來,車輛直接插進河裏,並很快沉沒了。

女子隨車溺亡 竟是 一屍兩命 第2張

經過公安機關、消防部門數小時的努力,車輛和阿玉最終一併被打撈上來,而廖某也被帶回公安機關協助調查。

事故發生10天后,廖某與阿玉家屬達成和解協議,賠償阿玉家屬人民幣15萬元,且涉事車輛歸被害人家屬。

知情人:雙方均有家室 竟是“一屍兩命”

今年8月14日,案件在禪城區法院開庭審理,廖某被檢察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提起了公訴。開完庭後,記者曾試圖詢問廖某與死者之間的關係,但是廖某一聲歎息後便在律師的陪同下默默離開,不過,昨日通過知情人瞭解到了內幕。

原來,在2013年10月,由於公司不景氣,廖某閒下來便會經常出入張槎的一家沐足店,結識了在此打工的阿玉,兩人來往幾次後便互生好感。兩個人的感情迅速升温,相識不到一個月便發生了關係。不過,他們這段關係並不道德,廖某本身已經是有了兒子的有婦之夫,阿玉在老家也早已結婚生子。在阿玉出事之後,警方在車裏找到了不少墮胎藥,隨後證實了阿玉已經懷有身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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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得知妻子慘死的消息,從四川趕過來的阿玉丈夫則認為她的死因“可能與人為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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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男子被判緩刑表示服判

公安機關曾向事發現場的目擊羣眾、阿玉的同事瞭解,阿玉與廖某相處融洽,沒有任何爭吵,而阿玉家人反映她生活近況未見異常,發生危險後,阿玉有強烈的求生慾望,而廖某也積極施救。司法機關綜合判斷,排除阿玉自殺和廖某謀殺的可能。

廖某的辯護律師作了無罪辯護,他們認為,車輛處於熄火狀態,車鑰匙處於充電狀態,廖某已經拉了手剎並掛了擋,盡了必要的注意義務。辯護人同時提出,案發時,有羣眾口供證明曾聽到車內傳出車輛手剎的聲音,因此,阿玉曾經觸碰車剎和車鑰匙,直接導致悲劇發生,應負主要責任,而廖某並無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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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城區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本案屬於過於自信的過失。被告人廖某去河邊洗車,他預見到有危險存在,他的一個動作特別能説明這一點,就是停車之後,他特意掛了倒擋,他當時的心理想法應該是:掛了倒擋後,車子只能往後行駛,不可能往前衝入河裏。但他沒有考慮到,在河邊洗車本身就是至人於危險境地,因為河岸有坡度、地基又是軟的,拿水洗車後又導致地面濕滑。廖某作為從業七八年的職業老司機,應該能預料車輛可能存在滑坡的危險,卻沒有采取有效的措施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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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此,近日禪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廖某一年六個月,緩刑2年。廖某決定不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