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為我做過什麼,就敢説愛我

我不甚理解何為“喜歡”?也詢問過很多人喜歡到底是種什麼感覺?得到的回覆也大抵是見到那人會心跳加速,會時常唸叨着對方,沒見面......

每每聽到這,我就開始打住了,這種回答很官方啊!而且要是見到帥哥的我,都會忍不住唸叨幾句,犯下花痴那又該咋辦?

然後朋友就有些無語,不知該怎麼跟我解釋得清了。為了讓我能更好明白何謂喜歡,朋友就以親身例子來告訴我。

你為我做過什麼,就敢説愛我

在大學的時候,也有很多人追求她,無一例外都打着喜歡,甚至是愛的字眼。注意,是沒認識多久,完全憑藉剛認識的樣子,接着就開始各種理由找朋友出去玩,問題是朋友並不怎麼喜歡那些追求者,所以很是果斷地直言拒絕一起出去。有趣的是,對方似乎不怎麼懂朋友口中之話,甚至還有些委屈道:“我這麼愛你,你為什麼不肯愛我,給我機會?”

朋友就深覺有趣了,不就是共同參加過某個活動,認識了也就一兩個禮拜了,最多也就網上聊會天,這就説愛了?拜託,明明什麼都沒做好嗎?

後來,朋友很是果斷説了,請放棄,也別再説些什麼愛或不愛。或許是朋友的態度強硬了些,對方還真猶如被拋棄般,放棄了。就再也沒聯繫過了,除了需要點讚的時候還會想起朋友。

聽到這,我似乎有些懂得了,那種能隨意説出口又能隨意收回的“我愛你”誰敢相信?

你為我做過什麼,就敢説愛我 第2張

明明真的也沒那麼喜歡,否則就不會只停留在嘴上説愛的階段了。

還有那種更令人無語的是,一開口就是“看過你的照片,就覺得喜歡上你了”“曾在誰的口中聽聞過你,很是喜歡,我們在一起吧!”諸如此類,我們平常都以為當做段子在看,實際上,卻也真實存在着。有時候都不知道為何這些人腦海中會有此番想法?人都沒有了解仔細,對方的三觀是否與之契合,就能隨意將喜歡説了出來,也未免過於廉價?

喜歡,或許會讓人心狂跳,可我卻認為對方為我做了些什麼,讓我足夠歡喜,那才是真的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