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配伍禁忌表 配伍禁忌的種類

藥物配伍禁忌表 配伍禁忌的種類

藥物配伍禁忌

1.黴素類與氨基糖類呈協同作用,但劑量應基本平衡;青黴素類與磺胺類四環素呈拮抗作用,避免同時使用;青黴素G和維生素C注射液的配伍可產生沉澱並結構降解而失效。

2.黴素不能與莫能菌素、鹽黴素等抗球蟲藥物聯合使用;羅紅黴素與紅黴素有交叉耐藥性。

3.黴素與青黴素類有協同作用,TMP可增強其藥效,但不可與氨基糖苷類其它藥物和多黏菌素聯合用藥。

4.大黴素與青黴素有協同作用,TMP可增強其藥效。與氨苄西林、頭孢菌素、紅黴素、磺胺嘧啶鈉、碳酸氫鈉、Vc有配伍禁忌。

5.環素、土黴素、強力黴素及金黴素用於胃腸道和呼吸道感染時,與同類藥物以及非同類藥物和泰牧菌素、泰樂菌素有協同作用。TMP增強其藥效。與阿米卡星、氨茶鹼、青黴素G、頭孢菌素類、新生黴素、紅黴素、磺胺嘧啶鈉、碳酸氫鈉有配伍禁忌。

6.樂菌素不能與原西迷類抗生素同時使用。

7.可黴素如果與有效供給量的口服補液鹽和一定量的維生素同時使用可減少其副作用。與多粘菌素、卡那黴素、新生黴素、青黴素G、鏈黴素、合B有配伍禁忌。

8.類藥物與TMP或DVD有協同作用,鹼性電解質可減少本類藥物的腎毒性,與青黴素、地卡因、酵母、VB2有配伍禁忌。

9.生素B1、B2、Vc注射液與氨苄青黴素、土黴素、強力黴素、鏈黴素、卡那黴素、林可黴素不能混合注射。

10.阿米卡星與氨苄西林、頭孢唑啉鈉、紅黴素、新黴素、Vc、氨茶鹼、鹽酸四環素、地米、環丙沙星、電解多維有配伍禁忌。

11.乙醇與土黴素合用做飼料添加劑有藥理性拮抗作用。

藥物配伍禁忌表 配伍禁忌的種類 第2張

12.量元素不能與抗菌素同時使用,因為抗菌藥物的酰胺基和酚羥基與鈣鋁鎂銅等微量元素結合生成不溶於水,難吸收的絡合物。

13.氟沙星、恩諾沙星、環丙沙星、諾氟沙星與氨茶鹼,碳酸氫鈉有配伍禁忌。

14.生素等活性菌製劑不能與抗菌素同時使用,抗菌素能抑制其活性使藥效降低。

藥物配伍禁忌的種類

物理性

(1)分離

常見於水溶劑與油容劑2種液體物質配合時出現,是由於2種溶劑比重不同而出現配伍時分層的現象,因此在臨牀配伍用藥時,應該注意藥物的溶解特點,避免水溶劑與油劑的配伍。

(2)沉澱

常見於溶劑的改變與溶質的增多,如樟腦酒精溶液和水混合,由於溶劑的改變,而使樟腦析出發生沉澱;又如許多物質在超飽和狀態下,溶質析出產生沉澱,這種現象既影響藥物的劑量又影響藥物的應用。

(3)潮解

含結晶水的藥物,在相互配跟由於條件的改變使其中的結晶水被析出,而使固體藥物變成半固體或成糊狀,如碳酸鈉與醋酸鉛共同研磨,即發生此種變化。

(4)液化

2種固體物質混合時,由於熔點的降低而使固體藥物變成液體狀態,如將水含氯醛(溶點57℃)與樟腦(熔點171—176℃)等份共研時,形成了熔點低的熱合物(熔點為-60℃),即產生此種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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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性

(1)變色

主要由於藥物間發生化學變化或受光、空氣影響而引起,變色可影響藥效,甚至完全失效,易引起變色的藥物有鹼類、亞硝酸鹽類和高鐵鹽類,如鹼類藥物可使蘆薈產生綠色或紅色熒光,可使大黃變成深紅色,碘及其製劑與鞣酸配合會發生脱色,與澱粉類藥物配合則呈藍色;高鐵鹽可使鞣酸變成藍色。

(2)產氣

指在配製過程中或配製後放出氣體,產生的氣體可衝開瓶塞使藥物噴出,藥效會發生改變,甚至發生容器爆炸等,如碳酸氫鈉與稀鹽酸配伍,就會發生中和反應產生二氧化碳氣體。

(3)沉澱

由2種或2種以上藥物溶液配伍時,產生1種或多種不溶性溶質,如氯化鈣與碳酸氫鈉溶液配伍,則形成難溶性碳酸鈣而出現沉澱;弱酸強鹼與水楊酸鈉溶液、磺胺嘧啶鈉溶液等與鹽酸配伍,則生成難溶於水的水楊酸和磺胺嘧啶而產生沉澱;如生物鹼類的水溶液遇鹼性藥物、鞣酸類、重金屬、磺化物與溴化物,也產生沉澱等。

(4)水解

某些藥物在水溶液中容易發生水解而失效,如青黴毒在水中易水解為青黴二酸,其作用喪失。

(5)燃燒或爆炸

多由強氧化劑與強還原劑配伍所引起,如高錳酸鉀與甘油、糧與氧化劑、甘油和硝酸混合或一起研磨時,均易發生不同的燃燒或爆炸,常用的強氧化劑有高錳酸鉀、過氧化氫、漂白粉、氯化鉀、濃硫酸、濃硝酸等;常用的還原劑有各種有機物、活性炭、硫化物、碘化物、磷、甘油、蔗糖等。

結語: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有關於藥物配伍禁忌的相關內容,通過文中的介紹,相信大家對於藥物配伍禁忌的種類已經有了一定的瞭解。所以在我們用藥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這些藥物之間有沒有協同作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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