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出台房產税實施細則:按年計算 5類房免税

新華社西安7月30日電(記者鄭昕)據陝西省國資委網站消息,陝西省政府近日印發《陝西省房產税實施細則》。細則中提到,五類房產可免徵房產税。

陝西出台房產税實施細則:按年計算 5類房免税

這5類房產包括: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房產;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經財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產。

細則提出,房產税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對產權共有的,由共同人確定代表繳納或經協商分別繳納房產税。

細則還提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税暫行條例》的規定,房產税按年計算,分季徵收,納税人應在季度終了15日內申報納税。税額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2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對納税人沒有房產原值作為計税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税務機關參照同類房產核定價格計算徵收。納税人納税確有困難,需要減税或免税的,經納税人申請,由所在地地方税務機關提出意見,層報省地税局審核後,報省人民政府確定,定期減徵或免徵房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