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灕江進一步規範通航秩序和客船污染物排放

中新社桂林7月21日電 (趙琳露 唐星光)旅遊勝地桂林灕江再添保護新規,旨在進一步規範灕江通航秩序和灕江旅遊客船污染物排放,確保灕江水上交通安全及保護灕江生態環境。

7月21日,桂林海事局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廣西海事局今年頒佈實施的《桂林灕江航行規則》和《桂林灕江旅遊客船污染物監督管理規定》。

桂林灕江進一步規範通航秩序和客船污染物排放

資料圖:灕江漁火,原是灕江上漁家人的一種傳統漁事活動,每當夜幕降臨,漁民們便乘上竹筏,點上火把,排頭掛着汽燈,帶上幾隻鸕鶿,撒網捕魚。穿山公園將其引入塔山腳下小東江畔,演繹為“塔山漁火”。 經過多年打造,“塔山漁火”已成為桂林旅遊響亮品牌。 唐夢憲 攝

據桂林海事局發佈的統計數據,2016年,灕江接待中外遊客量626萬人次。目前,灕江水域共有船舶航運企業36家,旅遊客船300艘,排筏公司5家,排筏2200多艘。

新頒佈的《桂林灕江航行規則》對灕江船舶(包括排筏、摩托艇)航行、停泊、避讓、交通管制等內容進行了詳細規定,並將灕江市區段船舶的封航水位調低1.5米,降至145.50米。

新修訂的《桂林灕江旅遊客船污染物監督管理規定》對船舶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監督檢查等內容進行了詳細規定,在適用範圍上新增“旅遊排筏”,還鼓勵船舶採取措施降低噪聲,使用清潔能源、節能環保的動力裝置,在日常管理上建立新增殘油、油污水移交處理的工作台賬,以便海事管理機構掌握殘油、油污水的去向,使殘油、油污水能按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

近年來,桂林海事局強化灕江船舶安全監管工作,對灕江水域實施網格化監管,在竹江碼頭建設了監管救助基地,並建成灕江綜合監管系統,實現對灕江水域全時段監控,全範圍覆蓋。

桂林海事局副局長蔣永福表示,總結灕江水上交通秩序和灕江船舶防污染的監管經驗,海事管理機構、航運企業、船員逐漸意識到,維護良好水上交通秩序,切實保護灕江生態環境,需要量身定做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規定,最終將灕江打造成一條安全、清潔、美麗的河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