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追討多給的1600元,女子稱“離櫃概不負責”

據媒體報道,浙江慈溪法院最近正在審理一起備受關注的案子,在這個官司中,銀行是原告,儲户是被告,追討金錢的一方居然是一向強勢的銀行。

原來,就在今年2月7日,官司的其中一個主角秦小姐,在橫河某銀行櫃枱要求取22400元,櫃員因一時失誤點了24000元給秦小姐,還給了她一張“取款金額22400元”的取款憑證,要求秦小姐簽字。

拿到錢的秦小姐沒有想太多,簽完字也沒數錢就走了。但當天下午銀行結賬時,很快發現了櫃員的失誤,聯繫秦小姐要求她退還多給的1600元。對此,秦小姐並未理會,在她看來,這起事件中自己沒有任何過錯,“離櫃概不負責”的規定是銀行自己規定的,不能只約束儲户,不約束自己。並且取款憑證上寫着22400元,也沒有證據顯示消失的1600元是給了自己,因此秦小姐拒絕交付1600元。

銀行追討多給的1600元,女子稱“離櫃概不負責”

在多次催討無果後,今年6月26日,銀行將秦小姐告上慈溪法院,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她還款。並且,根據銀行提供的監控顯示,當天櫃員確實多給了秦小姐1600元。但即便如此,秦小姐還是硬氣的認為銀行對儲户“離櫃概不負責”,那自己也對銀行“離櫃概不負責”。

目前,這場官司的結果還未出來,不過網上先炸開了鍋。很多網友對秦小姐的行為大加讚揚,認為比照銀行的做法,秦小姐確實沒理由還錢,這樣才算公平。大家紛紛在網上留下了“沒毛病,如果反過來,我們錢還能要到?”、“就準銀行霸王條款麼”、“幹得漂亮”等話語。看來大家對銀行的種種霸王條款心有怨念久矣。

銀行追討多給的1600元,女子稱“離櫃概不負責” 第2張

希望秦小姐能打贏官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