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次立法住宅物業消防領域 聚焦高層建築及

中新社上海8月15日電 (李姝徵)上海官方15日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即將於9月施行的《上海市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上海首次在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領域立法,聚焦高層建築防火及羣租房防火等多個領域。

上海首次立法住宅物業消防領域 聚焦高層建築及

作為一座常住人口超過2400萬的超大型城市,上海建築密度大,火災隱患多,其中居民住宅區的火災事故發生頻率較高,直接危害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

官方稱該《辦法》既填補了制度空白、完善法制體系,更解決了操作瓶頸、實現閉環管理。

《辦法》共6章42條,包括總則、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設施器材和標誌的設置維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以及法律責任等內容,對適用範圍、住宅物業有關各方的責任、專項維修資金使用、電動汽車和電動自行車充電安全管理、住宅物業區域的執法協作、住宅物業限制登記等重點問題作了規範。

高層建築的火災防控是世界範圍內的消防難點、重點問題。據官方統計,上海高層建築有3.1萬餘幢,其中超高層建築600餘幢,其中更有不少老舊房齡的高層建築。

對此,上海率先在全國組建高層建築滅火救援攻堅專業隊,亦針對性地配置更新了壓縮空氣泡沫消防車、高層供水車、舉高消防車等作戰車輛,以及各類重輕型高層電動上升器、高層供水器材、無人機等特種裝備器材。

上海市消防局副局長顧金龍透露,今年上海正在組建國家級高層建築火災專業處置隊伍滅火救援攻堅專業隊。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長俞烈表示,針對公共建築高層防火標準,及老舊小區的高層建築防火標準亦正在制定中。

羣租作為非法租賃行為,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極大的火災隱患。

新出台的《辦法》中對租賃當中存在的問題給予明確的規定,將確保出租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指導承租人安全使用電器產品和燃氣用具,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維護,作為出租人的法律義務予以明確,亦明確了承租人應當遵守消防安全的管理規定,安全使用電器產品和燃氣用具,要配合出租人進行檢查和維護的法律義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