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女友豪車分手後欲討回判贈予有效 判罰合理合法!

法律是公正的,送女友豪車分手後欲討回判贈予有效,這個判罰的確合理合法!報道稱,近日,武漢一對年輕戀人“對掐”,分手後走進法院打官司,起因是一輛寶馬車。原來,這個男子送女友豪車分手後欲討回,但是法院判贈予有效。看來,這個男子是車沒了,人也沒了,可謂人財兩失!

送女友豪車分手後欲討回判贈予有效 判罰合理合法!

不過,説實話,男子送女友豪車分手後欲討回判贈予有效,此事小編還是支持法院的判決!因為,從法律的角度來説,這輛豪車的確是男子贈送給女友的!既然這樣,女友就擁有了所有權!那麼,即使分手了,男子也沒有權利要回去!

當然,從感性角度來説,這個女子的確令人鄙視!當男友為提款機,騙了一部寶馬,然後就分手,實在可恥!這個男子送女友豪車分手後欲討回判贈予有效,只能“節哀順變”,接受現實了!小編覺得,這個男子以後交往女友應該要擦亮眼睛,不要找這種拜金女!

送女友豪車分手後欲討回判贈予有效 判罰合理合法! 第2張

2014年7月,男子李某某和女子小芳通過相親網站認識,建立戀愛關係後,雙方感情十分穩定。2015年10月,李某某花費30多萬元購買了一輛寶馬車送給女友,以討女友小芳歡心。購車成功後,細心的李某某還為該車繳納了車輛購置税和保險,將該車登記在小芳的名下。

好景不長,原以為可以和小芳白頭到老,沒想到突然有天小芳要分手。這時候兩人就開始鬧了,男的想要拿回車,而女卻不肯還,認為這是送給自己的車,死活都是不肯交出車輛。

因協商未果,李某某將小芳告上法庭。李某某認為,兩人從相識到分手,自己相繼為女友購買大牌包包和鑽戒以及手錶等價值10多萬元的物品,還跟女友買了一輛寶馬轎車。李某某認為自己是想要結婚才對女友那麼好,沒想到女友卻沒有這心思,從來只是把自己當提款機。

憤怒的李某某不從了,非要讓女友賠錢還車,這對自己太不公平了,自己的付出卻得到這樣的回報,怪不得人家説女人心海底針,以後再也不敢對女人那麼好了。

今年1月10日,此案在江夏區法院開通審理,江夏區法院審理此案認為,雙方爭議焦點為涉案車輛是否應當返還。本案中寶馬車為原告男子李某某出資購買,登記在女友小芳的名下,並由小芳實際佔有和使用,且原告李某某在微信中稱將車輛送過小芳,雙方之間的贈與合同成立並生效。

本案中所涉車輛的所有權已發生轉移,小芳享有所有權,其佔有車輛時合法佔有。另外,李某某要求小芳返還寶馬車,必須符合贈與法定撤銷的情形,即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但原告最李某某並無證據證明存在上述情形。綜上,法院駁回李某某的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