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過敏反應 走出藥物過敏認識誤區

藥物過敏的注意事項

1、一般不發生於首次用藥。

2、機體處於敏感狀態下,再次接觸過敏源後可在幾分鐘到24小時內發病,個別情況可延遲到幾天後發生。

3、過敏反應發生後,停用藥物,輕微的可較快消退,預後良好。重症者如救治不及時可導致死亡或導致後遺症。

4、已致敏的患者對於該藥的致病性是會持續很久的,甚至終身不退,再次用藥可重現原來的症狀或有時候更嚴重,接觸該藥的次數越多,反應往往也會越嚴重。

5、具有類似結構的藥物常常發生交叉或完全交叉的過敏反應。

6、某些疾病可使藥物對機體的致敏性增加,但當重病、創傷或大手術後,某些原來藥物的變態反應也會減輕或消失。

藥物過敏反應 走出藥物過敏認識誤區

藥物過敏反應

預防

由於藥物反應發病率高,危害性大,嚴重者可致死亡,故重視預防有重要的意義,如醫生不隨便給藥,病人不濫用藥,藥物反應是可以大大減少的。

1.在用藥前,首先明確診斷,不要在病情未搞清前,採用多種藥物圍攻,以為總有一種藥物會產生效用,這樣易出現不必要的藥物反應。

2.對所用藥物的成分,性能,適應證,禁忌證,副作用,配伍禁忌等應全面熟習掌握,做到不濫用,錯用,多用藥物。

3.用藥前應詳細詢問患者有無藥物過敏史,特別是對有過敏性體質者更不可忽視,對有過藥物過敏反應者,應注意交叉敏感或多源笥敏感反應的發生。

4.用藥應有計劃性,劑量不宜過大,種類不宜過多,時間不宜過久,並定期觀察,特別是應用有一定毒性的藥物,如免疫抑制劑,抗癌藥物等,更應嚴密觀察,經常檢查血象等。

5.某些器官有功能障礙時,常對某些藥物不能耐受,如患腎病者需慎用重金屬藥物。

6.在用藥期間應注意一些警告症狀或不耐受現象,如皮膚瘙癢,紅斑或發熱等,一旦出現應考慮立即停藥。

7.凡已發生過敏性藥物反應者,都應發給藥物禁忌卡,註明致敏藥物名稱及反應類型,以供複診時參考。

8.國家醫藥管理部門必須加強藥政管理,藥品在出廠投放市場前,必須經過嚴格的檢查,把好的藥品質量關。

走出藥物過敏認識誤區

誤區1:用藥量小就不會過敏

這是將藥物過敏與藥物的毒副作用混為一談。藥物的毒副作用可通過減少用量而減輕,但藥物過敏反應的決定因素是藥物本身,與它的劑量無關。例如對破傷風抗毒素皮試陽性者,臨牀上常採用小劑量分批註射,但事後絕大多數人均不可避免地會發生過敏反應;甚則有的患者只要聞到青黴素的氣味也能引發過敏性休克。

誤區2:用過的藥不會引起過敏反應

其實以往曾用過或經常用但從未引起過敏的藥物也可能引起過敏。藥物過敏反應是藥物第一次進入機體後,刺激免疫系統產生相應抗體(或致敏淋巴細胞),只有當這種藥物再次進入人體時才會引發變態反應,也就是説一般是兩次以上用藥才會發生過敏。攝入藥物的次數越多,產生過敏的可能性越大。再者所用藥物的廠家不同、同一廠家所生產藥物的批次不同(藥物內所含雜質不同),這些都能成為引發過敏的原因。所以,青黴素之類的藥物沒有連續用藥而再用時,都必須重做過敏試驗。

誤區3:中藥不會引起過敏

藥物過敏反應 走出藥物過敏認識誤區 第2張

藥物過敏反應

有人認為只有西藥才會引起過敏,中藥不會過敏。雖然臨牀引起過敏反應者以化學合成藥物為多,如抗生素、解熱鎮痛藥、抗毒素與血清、鎮靜催眠藥等,但是,有些中草藥也可引起嚴重過敏反應,發生休克、剝脱性皮炎等。近年來報道較多的有穿心蓮、大青葉、板藍根等中成藥,其過敏表現以蕁麻疹和固定藥疹最常見。

誤區4:過敏反應都發生在用藥時或用藥後不久

藥物過敏反應不只發生在用藥的當時,有些藥物過敏反應是有潛伏期的。如一些藥物可能在幾個月甚至若干年後才發生以皮疹為主要表現的過敏反應。常見於治療糖尿病、甲亢或痛風的藥物;痢特靈引起的過敏反應,不少便發生在用藥後20余天。

藥物過敏真的不是開玩笑的,那麼你知道藥物過敏反應是什麼嗎?上面給大家介紹了藥物過敏反應,在瞭解了這些藥物過敏症狀後,是不是對於藥物過敏有了一定的認識了呢,希望能幫到大家。